2018年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10-2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公司产品办《关于认真组织2018年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通知》及《公司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4】22号)规定,现将我司今年博士资格考试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名单
组长:刘立斌
成员:李慧中、李劲风、潘安强、李衡峰
考试专家委员会:
材料学:
主任:周宏明
成员:江勇、蔡格梅、王斌
秘书:柏松
材料物理与化学:
主任:潘安强、李衡峰
成员:苏玉长、刘军、刘小鹤
秘书:陶辉锦
材料加工工程:
主任:刘胜胆
成员:霍庆欢、叶凌英、段柏华
秘书:高永浩
二、考试对象
2017级普通博士生、2016级直博生。
三、考试内容、方式和要求
1、资格考试方式:包括综合考试(笔试)和口试两个部分,综合考试时间为2—3小时,每个员工的口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资格考试的总成绩由综合考试与口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其中口试成绩取考试委员会各位专家评定成绩的平均数,综合考试成绩与口试成绩各占50%。
2、综合考试重点考核博士生系统深入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适应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要求。综合考试的范围为本学科必修课中的所有基础理论课、专业课以及课程指定必读书目,试题应覆盖本学科的三至四门基础理论与专业课程,按一级学科统一笔试。
3、口试内容重点测试博士生的语言(包括外语)表达和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掌握相关学科知识、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4、综合考试要求:
(1)综合考试命题:考试命题小组组长刘立斌,命题教师为李慧中、李劲风、潘安强、李衡峰
(2)命题教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保密意识,按照保密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四、博士生资格考试系统操作程序
博士生资格考试系统操作程序简要说明如下
1、博士生申请
博士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系统首界面点击“5.博士生资格考试”进行申请,填写资格考试申请表,填写好后点击“提交”将申请表提交给导师审核,待导师审核通过后在申请表界面点击“pdf导出”按钮导出并打印带有“公司”水印的《公司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情况表》,于2018年10月26日下午5点之前交至特冶楼222研究生教务处。
系统申请时间:2018年10月20日-2018年10月26日,逾期不候,请同学们尽早申请。
2、导师审核
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员工管理”模块的“博士生资格考试导师审核”中审核,审核前先查看博士生资格考试情况表,对博士生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进行审核。
五、注意事项
1、博士生资格考试是博士生考核分流的一个重要环节,请考生予以重视。对于应考未到场且未办请假手续的博士生,本次考试成绩一律记为D,即不合格。
2、为加强过程管理避免博士生未完成课程学习即完成了资格考试,从2016级开始博士生资格考试必须经系统申请审核,否则将不能录入成绩,2015级直博生、2015级及以前尚未完成资格考试的博士生因老系统局限暂不用在系统申请,采用纸质材料。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10月28号(星期日)上午8:00-10:00特冶楼206;
口试时间:10月28号(星期日)下午14:00特冶楼(材料学206#、材料加工工程212#,材料物理与化学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