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办理职称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6年我司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已经发文确认。现将办理职称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证对象:
(1)中大人字[2016]46号、70号、71号和中大办函字[2016]27号文件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2)因证书遗失等原因申请补办者,备注栏注明“补办”。
2、每人交2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明单位、姓名),工本费20元。工本费由各单位收齐后,填写“办理职称资格证书收费清单”(见附件1)直接交计财处(二办公楼一楼半223房19号窗口),并将其中1份交费清单交校职改办(一办116房)。
3、属中大人字[2016]46号文件确认的初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必再交办证费(已交),但必须交2寸免冠照片、填报办证花名册(附件2),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初任”。
4、各单位按办证花名册(附件2)准确填报办证人员信息,为了保证数据信息的准确性, 请各单位在报送办证花名册纸质稿(负责人、填报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shijing.zhang@csu.edu.cn。
5、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办证花名册、照片、收费清单统一交人事处校职改办(校本部一办公楼116#,联系电话:88830553),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1.办理职称资格证书收费清单
2.办证花名册
人事处
2017年3月30日
相关附件下载: | 附件1+办理职称资格证书收费清单.doc 附件2+办证花名册.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