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团队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湘高培函[2016]4号)要求,现将我司开展本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2015下半年至今所有新进教职工及往年进校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
二、 培训形式与内容
岗前培训共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专题讲座环节,主要针对我司2015下半年至今所有新进教职工。学校将邀请校内知名学者专家及本科生院、计财处、人事处、科研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校情校史、青年教师成长、教学法、科研管理、人事政策、专利保密法等开设专题讲座;
第二阶段为集中授课环节,主要针对我司未获得教团队格证书的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学校将聘请相关专家讲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校老师公司产品技能》等课程。
三、培训时间
暂定于国庆节后举行,具体开班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报名及收费标准
1.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的报名工作(参加第二阶段培训的专任教师需交纳教材费及一寸蓝底免冠相片一张(背面注明院系及姓名)),并于9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相片及教材费)统一交人事处团队办(一办公楼304室),电子版报名汇总表发至hyzhong@csu.edu.cn。
2.已完成校内报名缴费的专任教师,请于9月15日前登陆网上报名入口完成网上报名(http://szpxxt.hunnu.edu.cn/GSPX/login_teacher.jsp;报名账号为csu2015,密码为123456;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35×45mm)电子证件照,jpg或者png格式,20KB以下)。
3.网上报名时请注意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定无误后再提交,系统暂时不提供修改功能。
4.各二级单位专任教师的首次培训,考务费由学校承担,个人只需交纳教材费;补考人员(往年参加培训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务费自理,可用往年培训教材无需再交纳教材费。缴费标准按湖南省教育厅通知收取:教材费230元/人(含5本教材及1本考试大纲),补考费40元/门。
五、相关说明
1.各附属医院教师的报名和培训工作均由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临床药、护、技类人员应具备副高职称或硕士学历证明)。并及时将报名人数报团队办备案。
2.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由湖南省语委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统一组织(详情见http://www.hnyycs.org/web/index.asp)。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团队格需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可免普通话水平测试)登陆湖南省语委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网站自行申请。
联系人:钟慧媛,联系电话:88876082,办公地点:一办304室。
人事处
2016年9月6日
相关附件下载: | 附件1:2016年教师岗前培训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