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10-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是学校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博士生取得进入博士学位论文阶段资格的前提。根据《公司公司产品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7号),现将本院2021年秋季博士生资格考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名单
组长:陈志永
成员:李志成、潘安强、刘胜胆、李志明
二、考试对象
2020级普通博士生(含工程博士)、2019级直博生、2019级及以前年级因故申请延期进行资格考试的博士生。
三、考试内容、方式和成绩评定
1、资格考试重点考核博士生系统深入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适应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要求。综合考试的范围为本学科必修课中的所有基础理论课、专业课以及课程指定必读书目,试题应覆盖本学科的三至四门基础理论与专业课程,按一级学科统一笔试。
2、资格考试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
3、资格考试成绩评定:成绩采用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等级制。
四、博士生资格考试系统操作程序
博士生资格考试系统操作程序简要说明如下
1、博士生申请
博士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系统首界面点击“5.博士生资格考试”进行申请,填写资格考试申请表,填写好后点击“提交”将申请表提交给导师审核,待导师审核通过后在申请表界面点击“pdf导出”按钮导出并打印带有“公司”水印的《公司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情况表》,于2021年10月20日下午5点之前交至特冶楼222研究生教务贺老师处。
系统申请时间: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请同学们尽早申请。
2、导师审核
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员工管理”模块的“博士生资格考试导师审核”中审核,审核前先查看博士生资格考试情况表,对博士生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进行审核。
五、注意事项
1、博士生在完成相应学科培养方案设置的应修全部课程学分后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未完成应修课程学分者不能参加考试。
2、博士生资格考试是博士生考核分流的一个重要环节,请考生予以重视。对于应考未到场且未办请假手续的博士生,本次考试成绩一律记为D,即不合格。
3、为加强过程管理避免博士生未完成课程学习即完成了资格考试,从2016级开始博士生资格考试必须经系统申请审核,否则将不能录入成绩,2015级直博生、2015级及以前尚未完成资格考试的博士生因老系统局限暂不用在系统申请,采用纸质材料。
4、博士生因休学等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主管研究生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5.在国外或境外访问学习的研究生因时间冲突,可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组织远程资格考试。
6、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者,继续按博士生培养。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不合格的博士生,参加下一次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4年内未通过资格考试的普通博士生作退学处理,第八学期前未通过资格考试的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可转入硕士层次继续学习或作退学处理。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10月21号(星期四)下午15:00-17:00特冶楼2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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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