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公司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计划项目申报和2015年立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本科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集团实施了以员工为中心、教师为主导的“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计划”。在《关于印发< 公司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基本要求及认定办法>的通知》(中大教字2017年【8】号)文件中,对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提出了五项基本要求,即:以员工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合理稳定的教学团队、科学的教学设计、开放式的教学方法、综合性的考核方式。
为了进一步推广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计划,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计划项目立项,并对2015年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立项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和范围
1.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的基本要求,撰写《公司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计划立项项目申请书》;
2.申报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全身心性投入课堂教学的改革工作;
3.项目建设周期为1-1.5年。
(二)申报流程及评审
1.申报人填写《2017年公司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
2.各单位组织初评,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和论证并签署意见,填报《2017年公司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份。
3.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统一送至本科生院(一办123室),并将相应电子文档发送csupyb@csu.edu.cn,过期不予受理。
二、2015年立项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15年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计划立项项目,以及2014年立项延期项目(附件3)。
(二)结题验收方式
1.项目负责人按照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的基本要求,撰写《公司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提交学院;
2.结题验收采取二级单位初评和学校终审相结合方式。二级单位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内容及完成情况进行考察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到本科生院;
3.本科生院根据各二级单位提交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终评。
(三)材料报送
1. 项目负责人填写《公司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并附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2. 各单位组织初评,对本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的推广性进行审查和论证并签署意见,填报《公司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3. 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附件4、附件5)及支撑材料等统一送至本科生院(一办123室),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csupyb@csu.edu.cn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88836120
附件1:2017年公司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17年公司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3:2015年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计划立项项目
附件4:公司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附件5:公司开放式精品示范课堂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查看附件,请链接:http://tz.its.csu.edu.cn/Home/Release_TZTG_zd/FC1DFE199AA2480A8CC9EDC912EC946A
本科生院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