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中期考核是博士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根据《公司公司产品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7号),现将本院2021年博士生中期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级普通博士生(含工程博士)
提醒:中期考核基本条件为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研究课题已取得一定的进展。博士研究生应当按照如下时间完成中期考核:通过学位论文开题1年后进行中期考核;非直博生应在第六学期结束前完成,直博生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博士生通过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至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至少在1年以上。
二.考核内容
按照全面发展的要求,对照检查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全面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实践、社会实践、科研训练、论文进展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具体内容如下:
1.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组织纪律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达到公司产品目标的要求;
2.实践环节学习情况:主要考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社会实践、学术研讨与学术交流等实践环节的执行情况;
3.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主要结合研究生论文研究课题进展情况、文献综述、学术论文发表等科研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查研究生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科研工作,研究课题的进展情况,是否有违反学术道德情况,以及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三.考核流程
1.参加中期考核研究生如实填写《公司博士生中期考核记录表》的“研究生自评总结”内容,向导师提交实践环节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论文录用函、学位论文进展报告等相关材料。
2.导师审核材料,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实践环节、论文进展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就其是否具有从事科研工作能力和继续培养潜力提出明确建议,同时填写在《公司博士生中期考核记录表》相应栏。
3.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由各系所或课题团队统一组织,依据学科、专业和研究生人数成立相应的中期考核评审小组,成员由3-5名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设秘书1名。
博士生至少在考核前3天应将纸质版《公司博士生中期考核记录表》,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提交给评审小组秘书。
中期考核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阐述时间:博士生不少于25分钟。由评审小组对论文进展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等进行点评和提问。
4.成绩评定:考核结束后,评审小组进行集体评议,给出评审意见、评定成绩等级。并在纸质《公司博士生中期考核表》上填写评审意见和成绩等级。
5.材料提交: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将签字完整的《公司博士生中期考核记录表》、《公司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交班长,统一于1月7日之前提交特冶楼222研究生教务老师处。
四.注意事项
1.中期考核成绩为B以上者应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对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并提交至导师审核确认。中期考核成绩为C的研究生,应根据评审小组提出具体建议要求,撰写整改报告,并提交至导师审核确认。中期考核成绩为D即为未通过考核,未通过者应重新进行中期考核,两次中期考核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博士生入学6年内未通过者作退学处理。
2.因在国外或境外访问学习无法在校按期进行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并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在国外或境外按期进行远程考核,或由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材料进行通讯评议。
3.本学期中期考核工作于2021年12月1日-2022年1月7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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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