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司本科招生测试考核专家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核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了适应国家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深入实践招生模式改革,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不断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开展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考核专家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 甘于奉献,愿意为国选才、为校选才,积极参加本科招生测试考核工作;
3.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了解和熟悉学校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情况,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能够胜任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测试考核工作;
4.依规守纪,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规范开展测试考核工作,对命题、审题、测试等工作严格保密,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机构或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确保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二、工作内容
1.认真学习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文件,了解和熟悉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政策;
2.按要求参加专家培训会议,熟悉面试考核工作要求、考核程序和工作纪律,掌握面试考核方法、考核标准和考核技巧;
3.定时参加面试考核工作研讨,提出考核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4.围绕所在学科的面试考核工作,提出相应的面试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
5.针对所在学科的面试考核工作,完成命题和审题工作;
6.承担自主招生或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的面试考核工作;
7.为学校选拔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8.积极参加学校招生改革工作,为学校选拔人才献计献策。
三、申报办法
1.专家个人自愿报名和二级单位遴选推荐相结合;
2.申请人或被推荐人填写《公司招生面试考核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3.二级单位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4.集团审核,确定招生面试考核专家名单。
四、有关要求
1.已经申报过、且参加过培训或测试工作的专家无需再次申报;
2.为国家选才、为学校选才是公司每一位教师的神圣使命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面试考核专家;
3.请各单位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公司招生面试考核专家推荐表》(见附件)收齐后交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7),并发电子邮件至380303820@qq.co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8879804。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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