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公司2017年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司2017年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基本要求
1.按照“面向全体、注重引导、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的原则,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
2.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全面推进公司产品改革,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紧密结合,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促进员工全面成长和成才。
3.课程内容要从员工的实际出发,注重其兴趣和需要,以教授员工创业知识为基础,以锻炼和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关键,以培养创业精神为核心,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供优质教学资源。
4.课程设计要特色鲜明,课程教学模块和知识点设置针对性强,实用性好。制定出符合实际教学要求的、高质量的课程教学大纲,有详细的实践教学设计与安排,并开发和编写相应的课程教材。
5.在教学过程中坚持强化员工的主体性、教学的针对性和集成化,能有效培养员工创新创业意识,树立创业精神,提高创业实践操作能力,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
6.课程规划合理,现实可行,教师队伍、教学条件能够满足课程教学的实际需求,课程覆盖面大,员工受益范围广。课程建设有长期而可行的规划,学院政策保障到位。
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以大学科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为主,同时支持部分全校性创新创业素质拓展课程立项。
(一)大学科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1.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规格,基于学科专业背景开发、开设相应的创新创业教育类学科专业选修课程(含实践课程)。
2.课程要充分体现学科专业特点,能有效地将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在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突出员工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全校性创新创业素质拓展课程
1.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大员工素质教育,并与大员工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就业指导服务等有机衔接,开发、开设相应的创新创业类全校性选修课程(含实践课程)。
2.课程要突出员工的素质培养和能力提升等培养目标,注重增强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
三、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相应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有一定的指导员工创新创业的经验和体会,在教学中注重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紧密结合,围绕创新创业承担了相应教学任务者优先。
2.课程教学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配备有辅导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具有相应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学资质和精力。
3.已开设、正在开设以及已经有一定基础的拟开设的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均可申报,特别鼓励教师结合专业、组建团队开发和设计新的创新创业课程。
四、申报程序
1.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采取自主申报、学院初审、学校评审的办法。
2.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公司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申报表》。
3.各二级学院组织初审,择优推荐,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推荐课程的申报材料交校创新与创业教育办公室。
4.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立项。
六、时间安排
3月中上旬: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3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初审,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推荐课程的申报材料上交校创新与创业教育办公室(校本部二办312,联系电话:88877983,同时报送电子材料至邮箱:csucxcykc@163.com);
4月上旬: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立项。
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学校将给予经费支持,大学科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类和全校性创新创业素质拓展课程类每个项目5万元,本次拟立项支持20门左右。
附件1:公司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2:公司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本表只需报送电子版)
查看附件,请链接:http://tz.its.csu.edu.cn/Home/Release_TZTG_zd/FC1DFE199AA2480A8CC9EDC912EC946A
创新与创业教育办公室
2017年 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