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司2017年创客空间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化公司创新创业教育机制体制改革,在学校已有的两批创客空间认定和资助建设的基础上,现面向全校实验室、科研平台、基地等,进行2017年创客空间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引导员工参与科研、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作为实践教学环节,为员工提供把奇思妙想转化为现实产品提供场所,实现创客空间的多元化服务。
2.具备细致的指导方案。对员工在实验场所将创意变为创客有详细的指导计划,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员工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强化实践,提升人力资本素质,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3.具备良好的硬件条件。已面向全校员工开放,可提供员工课外研究性学习、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科技活动实验的工程训练中心、实验室、科研平台和基地等;推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为员工自主学习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
4.具备雄厚的团队力量。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能够对员工在实验技能、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培养和指导,激发员工创新创业灵感,提升创新创业效率。
二、时间安排
请申报单位于3月31日前将《公司创客空间申报表》(附件1)报送至创新与创业教育办公室,校本部二办312室,《申报表》和《公司第二批“创客空间”认定工作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csuckkj@163.com,联系电话:88877983。
三、认定办法
1.本次申报重点面向教学和科研实验室等平台。
2.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申报。
3.学校将对认定的创客空间每个予以8万元的经费支持。
附件1:公司创客空间申报表
附件2:公司“创客空间”认定工作申报情况汇总表
查看附件,请链接:http://tz.its.csu.edu.cn/Home/Release_TZTG_zd/FC1DFE199AA2480A8CC9EDC912EC946A
创新与创业教育办公室
2017年 2 月28 日